噪音管制保障住宅寧靜
噪音侵擾,令人煩憂。為保障住宅安寧,台灣依據《噪音管制區劃定作業準則》,將噪音管制區分為四類:
類型 | 需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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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類 | 極需安寧:風景區、保護區 |
二類 | 住宅安寧:文教區、學校 |
三類 | 住宅混合:商業區、住宅區 |
四類 | 工業交通:工業區、交通用地 |
各類管制區的夜間時段各有不同:


類型 | 起始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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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二類 | 晚上 10 點至上午 6 點 |
三、四類 | 晚上 11 點至上午 7 點 |
管制標準與對象
日間和晚間時段,針對不同管制區,規定噪音容許分貝標準如下:
類型 | 日間均等音量 (dB) | 晚間均等音量 (dB) |
---|---|---|
一類 | 50 | 40 |
二類 | 55 | 45 |
三類 | 60 | 50 |
四類 | 70 | 60 |
管制對象包括特定場所(如工廠、商店)和行為(如放鞭炮、使用擴音器)。
應對噪音擾民
噪音超標或影響安寧時,可採取以下措施:
措施 | 依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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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警 | 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第 72 條第 3 款 |
社區制裁 | 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第 16 條第 1、5 項 |
罰鍰 | 主管機關依 noise control regulations |
夜間管制方式因噪音類型而異:
類型 | 管制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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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行為 | 放鞭炮、廟會活動 |
持續行為 | 工廠連續運作 |
間歇行為 | 汽車行駛、機器運作 |
不同地區音量標準也有差異,民眾可蒐集證據向主管機關提出檢舉。噪音管制保障住宅寧靜,維護居民生活品質。
住宅噪音管制分貝
為解決住宅區噪音問題,政府制定了「住宅噪音管制分貝」,規範住宅區噪音的最高容許值。此分貝值依時段及區域類別有所不同,詳細規定如下:
時段 | 住宅區 | 商業區 | 工業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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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天(07:00-19:00) | 54 | 60 | 66 |
夜間(19:00-07:00) | 44 | 50 | 56 |
白天:住宅區噪音管制分貝為 54 分貝,商業區為 60 分貝,工業區為 66 分貝。
夜間:住宅區噪音管制分貝為 44 分貝,商業區為 50 分貝,工業區為 56 分貝。
例外情況:
- 短暫性噪音:如爆竹聲、雷聲等,不在管制範圍內。
- 機械設備運轉:如空調、抽風機等,應採取適當隔音措施,避免造成噪音。
- 公共工程施工:需取得政府許可,並遵守施工時段限制。
檢測方法:
住宅噪音管制分貝的檢測,通常使用精密的聲級計,量測距離房屋外牆 1 公尺處的噪音分貝值。
處理方式:
若檢測發現住宅區噪音超過管制分貝,環保機關可依法要求噪音源進行改善,包括:
民眾若發現住宅區噪音超過管制分貝,可向環保機關申訴。環保機關會派員現場調查,查明噪音源並協助處理。